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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更新时间:2024-03-22 13:44

发布时间:2009-01-01 00:00

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

内容概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优化学科结构,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部制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1-15 16:32

教育部发文,博士分流退出,动真格!清华大学等高校已出台相关细则

清华大学等高校已出台相关细则 2020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分流选择机制,加大分流力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同时完善研究生资格考试、中期

发布时间:2010-01-01 00:00

教育部办公厅《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

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一级学科目录,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与调整。为规范授予博士、硕士

发布时间:2024-03-18 10:3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教研厅[2010]1号

发布时间:2009-06-26 00:00

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共5篇)写写帮文库

(八)研究和处理学位争议和本科、研究生教育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各相关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一)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本单位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二)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本单位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12-02-08 00:00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豆丁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0年1月12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授予境外人士名誉博士学位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

发布时间:2020-09-23 16:35

博士分流制动真格了!教育部发文:分流退出的博士越多,高校就越能多

图片来源:教育部 《意见》进一步提到了要加强环节质量监控,完善分流选择机制,畅通分流选择渠道,分流退出的博士研究生,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硕士学位;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毕业后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要求的,可重新申请授予学位。

发布时间:2020-09-08 00:00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暂定)手机新浪网

(三)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和学院整体分配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EMBA教育中心网站更新为准。 十、学位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凡学完所规定的全

发布时间:2022-01-01 00:00

复旦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九、学位授予 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复旦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最新招生政策咨询微信:

发布时间:2022-06-12 07:39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精选9篇)

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一)招生工作开始时,首先由各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所在的教研部拟定初步的招生计划,再由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小组根据上海市高招办的具体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编制我校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13-09-01 00:00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4个一级学科全部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会计学等2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得天独厚的学科优势为强化MPAcc教育的综合化培养理念,发挥财务会计的优良传统,创造了极为优越的发展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12 15:47

近两年撤销学位的典型示例!博士学历本科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第七条、《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第二十九条、《关于印发<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5 00:00

研究生毕业结业与肄业实施细则热门资讯毕业生资讯网

第十四条对于我校硕士研究生结业者,结业后一年内,通过修改或重作学位论文,若达到了学校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可再申请一次硕士学位答辩。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达到毕业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学校换发毕

发布时间:2023-05-23 16:29

毕业论文抽检不过会怎么样?看看这些大学的处理办法PaperPP

4.3年内,将“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导师所指导的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在学位答辩前全部按照校级抽查管理办法送至教育部平台匿名评审。 5.3年内,提高“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所在学科及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位答辩前校级抽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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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教育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1-08-02 [已结束]教育部关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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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2022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学位授予单位的主管部门。 撤销

  • 教育部关于学位的法律规定

    发文字号:学位〔2016〕27号信息类别: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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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 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

  •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 (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九)指导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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